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紀委和國資委的要求,近日,中航工業制定下發了《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考核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行考核評價的原則、內容、方法、標準及結果運用,深入推進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貫徹落實。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考核重點。《辦法》全面貫徹中央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的要求,以問題為導向,以考核促進責任落實,明確了黨委主體責任六個方面的考核評價內容,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幹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堅決糾正損害職工群眾利益的行為;領導和支持紀檢監察機構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業的表率;履責保障等。共設置了21項重點考核要素,分別列出考核點。同時規定,對被考核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滿意度民主測評,測評得分納入考核結果。明確了紀委監督責任四個方面的考核評價內容,主要是:協助黨委(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情況,履行執紀問責職責情況,紀檢監察基礎工作等,共設置了20項重點考核要素。
  明確考核標準,強化結果運用。《辦法》規定“兩個責任”考核評價結果分為A、B、C三級。在主體責任考核方面,單位對違規違紀問題瞞案不報、壓案不查、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規違紀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考核結果為C級;在監督責任方面,對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因失職瀆職出現重大問題,或者單位紀檢監察幹部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的同樣實行一票否決,考核結果為C級。《辦法》要求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責任追究。將主體責任考核評價結果納入各單位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同時作為單位評先評優,以及黨政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選拔任用、獎勵懲處、績效年薪、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將監督責任考核評價結果作為紀檢監察幹部選拔任用、獎勵懲處的依據。
  實行動態調整,註重實時監控。《辦法》明確每年的重點考核要素可根據上級精神及集團公司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完善,督促各單位持續落實“兩個責任”,不斷改進提升反腐倡廉工作。在考核方式上,每年底黨委、紀委要分別形成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書面報告,上級紀檢監察機構視情組織現場考核。此外,強化日常考核,通過調研檢查、專項檢查、材料報送、工作彙報、重點督辦、信息反饋等多種方式,對考核評價信息進行採集和判斷,確保實時監控、及時督導。
  《辦法》旨在通過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評價,不斷完善反腐敗工作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做到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工作層層到位,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監察局)  (原標題:中航工業制定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考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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